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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關于發布<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48號)要求,現將項目基本信息及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情況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況
項目概況:全廠現有項目危險廢物處理規模38.855萬噸/年、一般固廢處理規模2萬噸/年、收集暫存和轉運危險廢物3.7萬噸/年,銅精煉29988.62噸/年,二氧化錫精煉4405噸/年。公司現持有2張廣東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許可總經營規模28.5萬噸/年。
鵬瑞公司根據自身的優勢,擬利用現有廠區進行改擴建,主要內容如下:
(1)廢舊三元動力鋰電池綜合利用改擴建子項目:在現有廢舊三元動力鋰電池綜合利用項目(廢舊三元動力鋰電池20000噸/年)基礎上,進行工藝優化,新增外購三元正極片5000噸/年與拆解黑粉10000噸/年作為原料,廢舊三元動力鋰電池與三元正極片經拆解破碎后與外購的黑粉經漿化凈出后使用多種不同類型的萃取劑分離其中的有價金屬后進行電解,生產電解鎳、氫氧化鎳、電解鈷、氫氧化鈷、硫酸錳等產品進行外售,鋰鹽經碳酸鈉轉化為碳酸鋰后外售,硫酸鈉作為副產品外售。
(2)濕法回收子項目:擬新增HW17表面處理廢物(廢物代碼:336-054-17、336-055-17含鎳污泥)(40000噸/年)與外購的高含鎳鈷料(10000噸/年)進入濕法系統以及電解處理工藝,生產電解鎳、氫氧化鎳、電解鈷、氫氧化鈷、硫酸錳等產品進行外售;新增HW17表面處理廢物(廢物代碼:336-062-17、336-063- 17含銅污泥)(20000噸/年)進入濕法系統處理工藝,生產電積銅。硫酸鈉作為副產品外售。
(3)含元器件廢電路板拆解子項目:新增5000噸/年HW49 廢電路板(含元器件,廢物代碼900-045-49)的拆解,拆解后的不含元器件的廢電路板返回現有廢電路板濕法處理利用子項目處理。
(4)含貴金屬廢樹脂綜合利用子項目:擬新增HW13有機樹脂類廢物(危廢代碼 900-015-13)800噸/年進行解析后得到貴金屬金(鈀)的解析液,解析液依托現有貴金屬陽極泥及槽渣綜合利用子項目綜合利用。
(5)含貴金屬表面處理廢液綜合利用子項目:含貴金屬廢液綜合利用線設計處理HW17的含貴金屬表面處理廢液(廢物代碼336-056-17、336-057-17、336-059-17、336-063-17)3000噸/年以及含貴金屬廢樹脂綜合利用子項目的產生的含金(鈀)廢液。
擬定勞動定員為300人,一天三班,每班8小時工作制,年工作300天。
項目地址:廣東省韶關市翁源縣官渡鎮官渡經濟開發區
項目性質:改擴建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施工期環境影響
本項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環境影響為施工廢水、施工揚塵、施工噪聲、建筑垃圾可能會影響到地表水、環境空氣和聲環境質量,同時對區域景觀也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2、運營期環境影響
(1)水環境影響
本項目在正常運營時,所有廢水都通過處理達標后才排入納污水體,預測結果表明,項目污水正常排放時,其對滃江COD、NH3-N的影響均較小,均無超標水域。事故排放情況下,區域水體水質有所惡化,但均沒有超過地表水III類水質標準的要求;在事故情況下,廠區將停止生產,未經預處理的廢水暫存于事故應急池中,初期雨水暫存于初期雨水池中,不對外排放,對地表水環境影響小。
(2)大氣環境影響
結合預測結果可知,正常工況時根預測短期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100%,年均最大濃度貢獻值占標率<30%;各網格點及敏感點均能達到相應的質量標準限值要求,未有超標區域,項目廢氣正常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在接受范圍內。
在廢氣處理設施失效,廢氣非正常排放情況下,小時濃度貢獻值大大增加,非甲烷總烴、硫酸、氟化氫、硫化氫最大落地濃度都存在超標情況,因此建設單位應嚴格加強管理,做好生產設備在啟動、停車、檢修、操作培訓工作,盡最大限度降低非正常工況發生的概率,最大限地減少非正常工況的大氣環境的影響。
經計算,本項目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綜合考慮衛生防護距離、環境風險的計算結果,以及廣東省內同類企業的設置情況等,確定本項目西廠區保持現有環境防護距離不變,即自生產區邊界外起,設置300m的環境防護距離;東廠區保持現有環境防護距離,設置環境防護距離為廢礦物油裝置區和儲罐區、電解車間、凈液車間邊界外50m,貴金屬陽極泥及槽渣綜合利用車間、廢樹脂粉綜合利用車間邊界外100m的包絡線范圍、濕法回收車間邊界外200m的包絡線范圍。目前,該范圍內無環境敏感目標,滿足要求。
(3)噪聲環境影響
本項目廠界處晝夜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實現達標排放。因此,本項目建成后可實現廠界噪聲達標排放,不會對周圍聲環境產生不良的影響。
(4)固體廢棄物影響
本項目的固體廢棄物包括危險廢物以及一般固廢。一般工業固廢委托資源回收單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和處理、處置;危險廢物廢活性炭及其內容物(S5)、浸出渣(S7)、除油廢活性炭(S11)、壓濾渣(S13)、含銅污泥浸出渣(S14)、廢電路板(不含電子元器件)(S20)、含金廢液(S25)由企業自行綜合利用,其他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經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直接影響。
(5)地下水影響
在項目發生預測所設定的泄漏污染事故時,廢水泄漏對地下水鎳、砷、鎘環境影響較大。建議建設單位在運行過程中,加強對廢水池、儲罐和防滲面的維護保養,避免地面防滲層出現破損,避免廢水池出現滲漏情況發生,杜絕在物料及產品儲存過程中發生跑冒滴漏現象的產生。若萬一突發泄漏事故,必須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參照預測結果,分析污染事故的發展趨勢,并提出下一步預防和防止措施,迅速控制或切斷事件災害鏈,最大限度地保護下游地下水水質安全,將損失降到最低。
(6)土壤影響
本項目建成運營后,可能對土壤產生環境影響的主要途徑為生產車間、污水收集池、事故應急池等的下滲。本項目對生產車間、污水收集池、事故應急池等構筑物設計嚴格的防滲、防腐措施,并對污水收集管道等設施進行防滲處理,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建設,正常情況,污水等不會接觸土壤,對土壤污染的影響很小。
項目針對各類污染物均采取了對應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確保污染物的達標排放及防止滲漏發生,可從源頭上控制項目對區域土壤環境的污染,確保項目對區域土壤環境的影響處于可接受水平。因此,只要企業嚴格落實本報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項目對區域土壤環境影響是可接受的。
(7)環境風險
本項目涉及的危險物質括硫酸、液堿、20%雙氧水、磺化煤油、危險廢物(包括原料和二次產生)、天然氣等,其中天然氣由第三方天然氣管道直接接入使用,自身不設有天然氣存儲設施。本項目主要危險單位包括硫酸罐區、危險廢物倉庫等暫存單元、MVR處理單元、廢氣處理單元。
針對項目存在的主要環境風險污染事故,本評價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對策措施和突發事故應急方案。建設單位必須根據消防和勞動安全主管部門的要求做好風險防范和事故應急工作。建設單位應在施工過程、營運過程切實落實消防和勞動安全主管部門的要求、以及本報告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對策建議,則本項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環境風險。在加強管理的前提下,本項目的環境風險是可以接受的環境風險評價。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聲、廢氣、廢水各固體廢物將會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但由于施工期不長,施工期污染是臨時性的,在施工結束后此類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單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文明施工,切實落實上述各項環保措施,施工期間不會對環境產生明顯的不利影響。
2、運營期污染治理措施
(1)廢水治理措施
本項目生產廢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拆解車間廢氣治理堿噴淋廢水經經化學沉淀除氟后回用于拆解車間濕法破碎工序;濕法回收車間廢氣治理堿噴淋廢水入MVR蒸發結晶后,冷凝水回用于拆解車間濕法破碎工序;車間清洗廢水收集后回用于拆解車間濕法破碎工序;含氰廢水經破氰+多效蒸發后冷凝水回用于現有項目重金屬污泥火法系統沖渣;不含氰廢水到經多效蒸發后冷凝水回用于現有項目重金屬污泥火法系統沖渣。生活污水經廠區綜合廢水站處理達標后外排翁江。
(2)廢氣治理措施
廢舊鋰電池在拆解、焙燒和煙氣治理時會產生顆粒物(鎳及其化合物、鈷及其化合物、錳及其化合物)、TVOC(NMHC)、氟化物、二噁英類、SO2、NOX。對于此工序廢氣,建設單位擬采取“二燃室+急冷+活性炭粉末噴射+布袋除塵+兩級堿噴淋”裝置處理。各指標達相應標準后經25m高10#排氣筒排放。
濕法回收車間浸出和硫酸稀配工序產生硫酸霧和硫化氫氣體,采用“堿噴淋塔”處理達標后經20m高排氣筒(編號16#)集中排放。
濕法回收車間萃取以及反萃產生的TVOC由廢氣管道收集后經廢氣處理系統“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經20m高排氣筒(編號17#)集中排放。
濕法回收車間各類晶體干燥產生的顆粒物采用高效布袋除塵器除塵處理后通過20m排氣筒(編號18#)達標排放。
含元器件廢線路板拆解過程焊錫熔融、焊點脫落時產生的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錫及其化合物,建設單位擬采用“高壓油煙凈化器+脈沖布袋除塵器+活性炭吸附處理”處理達標后經20m高排氣筒(編號19#)集中排放。
含貴金屬廢樹脂綜合利用子項目解析廢氣和含貴金屬表面處理廢液綜合利用子項目電解廢氣的主要污染物為硫酸霧和氰化氫,收集后合并進入現有廢氣治理措施“水噴淋+堿液噴淋塔”凈化處理后經25m高DA002排氣筒排放。
(3)噪聲治理措施
本項目擬對高噪聲生產設備進行基礎減振處理,通過隔聲、減振、消聲、吸聲綜合處理減少對外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治理措施
一般工業固廢委托資源回收單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和處理、處置;危險廢物廢活性炭及其內容物(S5)、浸出渣(S7)、除油廢活性炭(S11)、壓濾渣(S13)、含銅污泥浸出渣(S14)、廢電路板(不含電子元器件)(S20)、含金廢液(S25)由企業自行綜合利用,其他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四、綜合結論
廣東鵬瑞環保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資源綜合利用改擴建項目符合國家和廣東省相關產業政策,符合《廣東省“三線一單”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和《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韶關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要求,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選址合理;建設單位對項目產生的各種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環保治理措施;經過預測評價,正常排放不會導致環境質量超標,環境質量保持在現有功能標準內,項目建設和運營對環境的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項目總量控制來源具有合法性;項目環境風險在可控制范圍;公眾調查結果表明沒有反對意見;項目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相容性好。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廣東鵬瑞環保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資源綜合利用改擴建項目是可行的。
五、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廣東鵬瑞環保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翁源縣官渡鎮官渡經濟開發區
聯 系 人:劉先生 聯系電話: 0751-2881288
六、環評單位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西聯鎮沐溪大道170號創智城
聯 系 人:韋工 聯系電話:0751-8700090 郵箱:407033922 @qq.com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
1、為讓公眾對項目環境影響有更深入的了解,公眾可查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可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網站(http://m.longbuluo.cc/)查閱,紙質版可聯系我公司或環評單位獲得;
2、本項目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為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見報告書)的公民、法人和組織的意見,鼓勵環境影響評價范圍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
3、公眾意見表見附件。
4、公眾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在10個工作日內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提交我公司,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我公司和環評單位將對反映的意見認真核實、對待,對良好建議我們將積極采納,并貫穿于整個建設過程中。
公示時間為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
廣東鵬瑞環保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
廣東鵬瑞資源綜合利用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pdf
主辦單位:廣東韶科環??萍加邢薰?nbsp; 運維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西聯鎮沐溪大道170號創智城1棟3樓
郵編:512026 電話:(0751)8700090